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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蘭:文憑只是一張紙

教改喊了半天,還是脫離不了文憑的迷思。反而是一百年前,許多名校的教授,是沒有文憑的。
吳寶春申請EMBA的案子過去了,但是它所突顯出來的問題並沒有解決。這是第一次赤裸裸地讓我們看到台灣的大學,從校長到所長,都是有責而無權!
一九八四年,我在台大心理系任客座教授,秘書室打電話來說,新任校長孫震要親自到各系所與老師們座談。我們都很興奮,準備許多的問題。
當日,校長一坐定,就嘆了一口氣說,農學院前面有一堆肥料袋,講了三天,工友都不搬走。我聽了心立刻涼一半,一個校長若連工友都叫不動,還談什麼改革呢?
原來台灣的校長沒有人事權,會計也不歸他管。我把孫校長和加州大學的校長比一比,忍不住替他叫屈。加州大學的校長由董事會任命,但選出來後,都能放手讓校長去做事。所謂「疑人不用,用人不疑」,為何要用人,又把人綁手綁腳,使人有才難施,有志難伸呢?
一九九二年,我回台教書,才了解台灣的制度基本上把教授當賊看,一切措施都是為防弊,不合理的規定多如牛毛。例如我從美國挖了一位教授回來,人事室要她十五年前,在另一所大學做博士後研究的台灣駐外單位的證明書。她因為沒有時間飛到一千里外去蓋章,就放棄了這段年資,每個月少領了些薪水。
其實這是很不公平的,因為她原教書的大學,都承認她博士後的年資,為什麼我們不承認呢?尤其領事館並不能證明什麼,頂多證明來公證的人,名字跟文件上的名字一樣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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